首页 > 法律专题 > 建设工程纠纷专题 > 工程质量纠纷专题 > 专项验收由谁组织

专项验收由谁组织

在完成阶段性施工后,建设项目的最终验收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同时,质量监督机构会以监督者的角色全程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过程。针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事宜,由建设单位挑选专业的验收人员成立验收小组。而验收小组的组长则应当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亲自担任或者指派其他授权的负责人进行职务履行。同时,验收小组成员中还应有至少一名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过硬工程技术能力的人士担任副组长之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最新修订:2024-07-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