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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赠与,能追回来吗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夫妻中任意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行为有可能被判令撤销或撤回。此种情形涉及到的关键因素在于,夫妻双方需达成共识并以协商方式决定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置方式。在此前提之下,任何一方均不得单独行使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倘若存在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逾越日常生活所需范围,私自将该等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情况,这种赠与行为理应被视为无效,那么,夫妻中的另一方便具有要求受赠者归还所得财物的合法权益和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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