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
民法典中明确指出,直接的亲属关系以及三代以内的
旁系亲属关系不允许缔结夫妻关系。然而,当父母步入再次婚姻殿堂之后,他们各自所带来的孩子并不存在直接的血缘关联,因此这两类人之间是被允许步入婚姻殿堂的。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婚姻关系是建立在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制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施加压力或任何组织、个人进行干预。此外,男性的
法定结婚年龄不得低于22岁,女性则不得低于20岁。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
再婚家庭的子女可以缔
结婚姻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婚姻关系可能会受到一些社会观念和
家庭关系的影响,因此在做出决定时应慎重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