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以
婚前财产购置房屋属个人所有,若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者,则依其约定之内容进行处置。“婚前财产”乃是一个专业化法律词汇,泛指在缔
结婚姻关系之前,夫或妻一方即已取得的各类财产所有权。此类婚前财产无论为动产抑或是不动产,亦无论是有形之物还是无形资产,只需合法获取,便依法受到我国法律之全面保护。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