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朋友圈公布他人隐私,构成了对他人隐私权利的严重侵犯。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社会道德原则,而且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因此,受侵害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需要强调的是,出于各种目的擅自公开他人隐私,已经足以构成
违法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详细阐述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你我他在内,对于具有下列任意一项行为的主体,都应当接受相应的
治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
情节严重的话,最高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可能还会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出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
2.在公共场合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故意
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的。
3.编造
虚假事实进行诋毁,意图致使他人遭受
刑事追究或者承受
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相关
证人及
家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甚至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各类不良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的。
6.私自偷看、拍摄、窃听、散播他人隐私的行为和举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