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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多久后再到法院

在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内,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机关有职责将相关案件递交至法院进行审理。
若案情较为简单明了,则所耗费的时间将会缩短;然而,如若案件错综复杂,那么检察机关则有权延长审理期限约半个月以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监察机关以及公安机关所提交的公诉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检察机关需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策。
对于那些性质严重、情况繁复的案件,为了确保公正公平,其有权将审理期限适度延长15天。
犯罪嫌疑人承认罪行且接受惩罚的情况下,如果案件满足速裁程序的实施条件,则检察机关应在短短10日内做出最终裁定。
但针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期的案件,经过批准后,可依法将审理期限适当延长到15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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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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