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持有医生执业证书而从事医疗工作行为的
处罚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如果有人在未经许可和批准的前提下擅自开办
医疗机构对外行医,或者有非医学专业人士从事了医疗工作,这两种情况都将由县级及以上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取缔,同时对其所获得的
违法经济收益以及所使用的药品、器械等物品实施没收处理,并且还要征收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若是
情节严重者,则可能会触犯
非法行医罪,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罚,并且要依法判处相应的
罚金。
《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