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向长者施加力量并未超越合理限度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将之定义为殴打行为。
因为殴打应该理解为导致人体产生暂时性轻微疼痛,却并不危及人体健康状况的
侵权行径。
然而,一般的推搡通常很难对
被害人造成肉体上的疼痛与损伤。
然而,一旦推搡的幅度超越了合理范围并给他人带来实质性的肉体伤害,那么这种现象便可以被认定为殴打的
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