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况下,
帮信罪支付结算实质上是对他人进行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过程中所需资金予以提供支付结算协助的行为。
若
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确知晓其行为的性质,并在客观层面上为他人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了必要的资金结算支持,同时涉及金额累积达到20万元以上者,则此种行为将被视为
犯罪行为,对此类行为行使人应承担相应
刑事责任及法律后果。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