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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19条

本项规定是关于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
其详细内容如下:
在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中,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给予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1.违法情节极为轻微者;
2.主动采取措施消减或减轻违法带来的影响,并且得到了被侵害方的理解和谅解;
3.违反行为被迫实施或受到他人诱导、欺骗者;
4.主动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向执法人员供述本人全部非法行为之实情者;
5.获得显著立功表现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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