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均无权扣留公民的
身份证件,即使是父母在作为
监护人的情况下,
暂扣子女的身份证也是不被允许的,这也属于
违法行为。
如果您遇到此类事情并选择采取
报警措施,通常情况下,警察会基于亲属之间的情感因素而对涉事的父母进行告诫或者批评教育,一般来讲不会进行实质性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
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
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执行
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