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实际发放的
工资数额产生了深远影响,鉴于此情况,用人单位有责任为每位员工进行
个税的
代扣代缴工作,在这过程中,可以合理地从员工薪水中抵扣相应数额。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所明确的七项特殊要求,包括子女教育费用、持续进修课程学费、
重大疾病医治费用、房屋
抵押贷款利息开支、住房
租赁费用以及对尊长及幼子的
抚养支出等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
赡养费;
(四)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