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遗产清偿欠款事宜中,并不必然需要对所有的
继承人提
起诉讼,实践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针对其中的某一位或者几位继承人采取法律手段。
对于其他未能参与法庭
诉讼的继承人,若已明确通过言辞或行动表达了
放弃继承权的意愿,则可视为庭外案外人无需出现在诉讼中;但是对于那些未表态放弃继承权益且又不愿出席
诉讼程序的相关方,法院将其列为共同原告人。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