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简易程序案件自
立案审批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
若相关法院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此案,则此期限必须在立案审批通过之日算起不超过三个月。
在此期间内,经过人
民法院的认真审查与审理,如果发现该案件并不适宜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置,有权依法裁定将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
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