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
批准逮捕之人,如仍在法律规定条件范围内,仍有望重获自由。
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将必须严格遵守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这个期限。
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应予以
逮捕的情形存在,必须立即采取相关行动,释放
当事人并向其发放正式的
释放证明文件。
另一方面,一旦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后,他们可以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适用取保候审之类的
变更强制措施之诉求。
《
刑法》第九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