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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在探讨有关医疗事故案件的鉴定程序时,该环节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内容:
首先,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决定共同委托相关机构或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医学会来主持鉴定工作;
其次,医学会将会组织具备专门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专家鉴定组进行具体操作和执行;与此同时,当事人对于方方面面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以及答辩等环节也必须提供详尽的资料和信息;
最后,专家鉴定组将基于事实清晰且证据确凿的前提下,进行严密细致的分析和研究,以得出科学可靠的鉴定结论,随后制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作为最终成果的展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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