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的法律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在医疗服务过程中,
医疗机构以及其所属的医护人员必须存在着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过失行为;
第二,作为医疗行为的受害者,患者确实遭遇了
人身损害或健康权益受损的不法侵害事件;
第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所实施的
违法临床医疗行为必须直接或间接引发患者人身损害这一情景的出现;
最后,在此类不法医疗行为和患者遭受人身损害之间必须存在明确且严密的因果关联性。
除此之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此案中还需要负有
过错责任。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