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申请取保候审应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取保候审应符合哪些条件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申请实施取保候审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前提是这样做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也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