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夫妻离婚时,能否选择不分割房产

夫妻离婚时,能否选择不分割房产

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对于婚后所购房产是否需要进行分配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当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无法达成共识时,有关房产的处置应依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双方都主张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并同意通过公开竞价来确定产权归属,此种方式应予以许可;
其次,若只有单方提出房产所有权要求,则应组织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以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然后由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对另外一方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若双方均未提出房产所有权要求,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房地产出售或拍卖程序,由所得款项进行合理的份额划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