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在下列前提条件下,可依法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的庇护:
首先,涉案人的行为涉嫌触犯
刑法上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罪名;
其次,若其行为可能导致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能够确保其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则也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至于放火未遂能否
申请取保候审,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如果放火未遂的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接受
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那么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仍需由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