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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需要扣押什么

通常情况下,办理取保候审是无需收取押金或抵押任何财物的,当然,若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必须适当扣留物品以保障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该条款详细阐述了具备哪些情形便可申请取保候审。其中包括: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者;不具有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潜在风险者;身患疾病或已达到羁押期限者等等。当符合以上任一条件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其执行工作则由公安部门负责。此外,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有妨害司法程序或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可能性存在,那么公安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扣押物品等,但这一切都需根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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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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