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办理取保候审是无需收取押金或
抵押任何财物的,当然,若遇有
不可抗力因素,必须适当扣留物品以保障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该条款详细阐述了具备哪些情形便可
申请取保候审。其中包括:可能被判处较轻
刑罚者;不具有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潜在风险者;身患疾病或已达到
羁押期限者等等。当符合以上任一条件时,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便有资格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其执行工作则由公安部门负责。此外,如果在
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有妨害
司法程序或者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可能性存在,那么公安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扣押物品等,但这一切都需根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