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成年人士采取攀爬车门方式实施
盗窃行为属于典型的“
扒窃”行径。若该类案件涉及到的财物价值规模较大,或是存在诸如
多次作案、
犯罪手段恶劣等严重
犯罪情节,则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严肃追究其
刑事责任。对于此类案件的
司法审判结果,须得根据各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包括但不限于
涉案金额大小、犯罪情节性质以及被告人过去是否曾犯过类似罪行等等。倘若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的“较大”标准,那么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
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
重犯罪情节,那么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也需缴纳罚金;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时,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
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