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界定,对于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所应承担的
刑责将包括
有期徒刑或
管制与
拘役等不同程度的剥夺人身自由的惩罚,同时还须对罪犯施以
罚金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制裁。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涉及到对
违法者实施治安罚款这一
民事处罚措施,因此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的
刑事责任并不包含治安罚款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