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协助、教唆以及积极实施涉及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的组织结构,若情节恶劣严重者,将面临最低三年
有期徒刑或
拘留,并处以
罚金;若为
单位犯罪,则需对该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
处罚。若此类组织结构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
犯罪法规,则应依据处罚更为严厉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具体的判决结果将会根据该组织结构的具体行为、犯罪的严重程度、组织成员的参与程度、犯罪所得金额、犯罪所带来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若该组织结构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述的
情节严重情况,有可能会被判处最低三年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以罚金。若在该组织结构中存在单位犯罪现象,那么单位及其相关
责任人员亦将按照上述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