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特定情形:
首先是基于重大误解而签订的
股权转让协议;
其次为在订立此类协议时出现明显不公状况;
此外,如果一方采用了
欺诈、
胁迫等手段,或者趁他方处于危难之际,使另一方在无法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则受到侵害的一方可寻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协议进行变更或撤销处理。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
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