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强奸罪的法定
刑事责任为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由此可见,理论上确实存在着判罚两年有期徒刑这一刑期的可能性。然而在实际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官会充分考量各种具体情况,如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等。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例如并未采用
暴力或威胁手段实施
犯罪,亦或是犯罪嫌疑人具备
自首、
立功等法定从轻、
减轻处罚情节时,法院或许会酌情给予较轻的
刑罚。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强奸罪作为一类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不会轻易地被判处低于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