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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什么财务可以定侵占罪

侵占罪乃是指行为人将原本委托其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非法转为自己所有,且所涉金额较大,却又坚持拒绝归还此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此类行为涉及之财产既包括受托人所保管的他人财务,亦可涵盖他人遗失物品或是埋藏物等所有类型。然而,若行为人所占有的财产未达“数额较大”标准,或者在被公开要求返还或交付出借时积极配合,则并不构成本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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