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
职务侵占罪应当遵循以下
量刑准则:首先,对于
非法占有公私财产
数额较大者,给予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课以
罚金的惩罚;其次,若其受害金额极为庞大,则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课以罚金;最后,若其
犯罪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课以罚金。因此,倘若有人
利用职务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未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此种行为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相应的
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至于具体的
刑罚裁决,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公正审判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