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293条之规定,当邻里间出现
寻衅滋事的行为,如肆意
殴打他人、追逐拦截他人、辱骂恐吓他人、强行霸占或任意损害占用公私财产、在公共场合无理取闹扰乱秩序等,并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之时,这些行径便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具体处理过程中,需根据案情的具体细节来判定其是否构成
犯罪及犯罪的严重性。若经判定构成犯罪,依照法律条款,可能会受到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惩罚。倘若纠集多人屡次实施此类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者,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并
处罚款。在实践操作中,警方会展开深入调查取证工作,若
证据确凿充分,
犯罪嫌疑人将会被提
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
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动机、所产生的后果、是否存在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裁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
量刑。若判决结果成立,犯罪嫌疑人将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