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
离异之后,孩子的
抚养费用是可以进行相应的变动的,但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如果子女要求
抚养能力较强的父亲或母亲调整抚养费用,那么,人
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和批准:
首先,原来所约定的抚养费用金额不能够达到维持本地区当前实际生活水平的需求;
其次,由于子女患有疾病、需要接受学历教育等因素,真正的费用已经超出了原有的约
定金额;
最后,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因应该得到考虑并予以适当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
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