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罪旨在针对那些为他人提供吸食、注射毒品场所的行为进行
定罪量刑。
对于“容留”这一概念而言,无论
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积极参与的意愿,其客观上已经实施了赋予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所需条件的行为,就应视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既遂。
因此,尽管行为人是由于吸毒者主动请求而被迫提供场所,其仍无法逃脱
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规定,对于此类行为,应判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
罚金亦将被列为
附加刑于执行过程中。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