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制造、销售、运输、储藏危险
物品罪的诠释,这一
犯罪行为特指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擅自从事制造、销售、运输以及储藏有毒害性质、放射性和传染疾病原体物质等
危害公共安全活动的行为。
对于触犯此项
罪名的罪犯应给予严厉惩治,处以至少三年至长达十年的
有期徒刑,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乃至极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