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侵权行为系由夫妇中某一方单独施行,由此衍生出的负债便不再归类于该对夫妻的共有
债务范畴;
然而若是这对夫妇共同从事了此类侵权行为,那么所引发的相关负债便被划分为
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