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子女抚养权的确立程序,首先需双方自行展开友好协商谈判;
若因意见不合而未能达成共识者,则须由权威法院依法律程序作出裁决。
在核定
抚养权归谁所有时,通常基于有利于孩童健康成长之核心原则,综合考量各方
抚养能力。
由于服刑人员个人人身权利已被有限制,其相应的抚养能力也会大打折扣,故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若
当事人与其服刑配偶
离婚,那么他们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权将更多地倾向于归属至另一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