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电击捕鱼手段来破坏渔业资源,此种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会受到严厉惩处。
具体来说,将会被没收所打捞到的鱼类及其非法收益,还将面临高达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者,其捕捞工具将被没收,捕捞许可证也将被
吊销。
若情况极端恶劣,以至于渔船亦有可能被依法追缴。
在此类触犯了
法规条款的情况下,必将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
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