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申请取保候审期间,法院或公安部门可能会要求嫌疑人提供银行流水来评估其经济状况,以便确认其具备承担
担保责任的经济实力。然而,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款对提供流水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因此,是否需要提交流水主要根据特定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执法机构的具体要求进行判断。若嫌疑人认为此举涉嫌
侵犯个人隐私权或存在其他合理的异议,则可尝试与其接触协商;反之,若拒绝配合,将会对取保候审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