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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既遂后能否取保候审

纵火罪属于性质恶劣之刑事案件,在通常状况之下,倘若涉嫌罪犯或被告因犯有纵火罪而使其行为已然达到既遂状态,同时面临着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风险,那么这类情况往往不会轻易允许其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取保候审这项措施主要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定人群。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嫌疑人为弥补损失采取积极行动、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并且不再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威胁,司法机构或许会慎重考虑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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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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