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申请取保候审时,通常需提供以下几项必要资料:
首先,申请人必须以
书面形式提交《
取保候审申请书》,它是由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来负责起草和提交的;
其次,申请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自身身份的相关材料,例如
身份证件、户籍簿等;第三,申请人需提供自己目前居住地及联系方式,以便
司法机关能够随时与之取得联系;第四,申请人需详细阐述所涉及的
罪名及其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涉嫌的
犯罪事实;第五,申请人需明确提出取保候审的具体方式,例如缴纳
保证金、提供保
证人等,同时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最后,如果案件涉及到可能被判处
管制、宣告
缓刑的情况,申请人还需提供
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的
证据材料,比如
病历、证明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材料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