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家属决定委托律师来探望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时,整个过程通常需要经过以下几个严谨有序的环节:
1.首先,家属应挑选适合的律师人选。这个过程中,他们既可自主联络律师,也可借助律师事务所以获取专业且有针对性的律师建议。
2.接下来,家属需与选定的律师签署正式的
委托合同,以明确双方在此期间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3.然后,委托人需要向律师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
亲属关系证明、
身份证明及其他案件相关的基础信息。
4.紧接着,律师需要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办案机关提交会见申请。
5.最后,在得到批准之后,律师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
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