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构成开设赌场罪往往与组织、经营或者提供场所以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密切相关。为了准确地界定这一
犯罪行为,我们必须综合考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明确
行为人是否具有明知故犯的
主观故意;
其次,要考察其是否从赌博活动中获取了经济利益;再次,还需关注其是否切实地参与了赌场的运营管理;
最后,也不能忽视该行为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若行为人在明知是赌场的情况下,仍然提供场地、资金、设备等必要的支持和帮助,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涉嫌开设赌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