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的明确规定,14周岁生日当日发生的
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在14周岁生日当天实施的
抢劫行为,我们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判断和处理。根据此条款,年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
未成年人仅需对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类特定严
重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因此,若该抢劫行为被认定为构成抢劫罪,那么从理论上来讲,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鉴于该
行为人刚刚年满14周岁,法院在
量刑过程中往往会充分考虑到他的年龄因素,从而给予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