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指出,针对涉及
抢劫行为的
定罪量刑原则为:若该类案件不存在其他特殊情节或恶劣情形,则一般情况的
罪名定为抢劫罪,且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
罚金。然而,如果各种
犯罪行为更为恶劣的话,例如造成了他人重伤、导致
当事人死亡或是出现了其他性质严重的
违法情况,那么在此基础之上的行为将被判定更重的罪名,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并且在判决中还需要附加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惩罚措施。在实际的
量刑过程中,我们会综合考虑到
犯罪事件的真实情况、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所带来的后果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