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刑事拘留的情况下,亲属或者辩护律师有权申请与
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通常来说,辩护律师可以在接收到通知的48小时内获得与嫌犯接触的机会,然而,亲属们在请求会见时则必须得到侦查机构的认可许可。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辩护律师的职业权利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