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寻衅滋事罪与抢夺罪两种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这主要是由具体案件的情况所决定的,例如
犯罪的情节、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通常情况下,抢夺罪主要涉及到对他人财物的
非法占有,而寻衅滋事罪则更加倾向于对
公共秩序的破坏。倘若抢夺行为导致了
人身伤害或者造成了重大的
财产损失,那么这种情况就可能被判定为
情节严重,相应地,所适用的
刑事惩罚措施将会更为严厉。然而,如果寻衅滋事行为涉及到了在公共场所引发严重混乱的情况,同样也可能面临着严厉的
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于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
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抢夺的情形,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处罚;如果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而对于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