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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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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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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合同诈骗罪时单位个人怎么划分

邓** 重庆-石柱县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22 11:43:37 476人阅读

判定合同诈骗罪时单位个人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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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体方面,单位犯罪以单位名义,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决定,个人犯罪是个人为私利实施。比如单位集体商议决定开展某项业务,这可能是单位意志体现;而个人瞒着单位私自行动,则可能是个人行为。
(2)利益归属上,单位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用于生产经营等;个人犯罪所得归个人或少数人。若诈骗所得进入单位账户用于扩大生产,为单位犯罪;若进入个人账户挥霍,为个人犯罪。
(3)行为方式上,单位犯罪通过正常业务活动,有组织性和整体性;个人犯罪以个人名义,较随意。像单位通过正规业务流程开展诈骗是单位犯罪,个人临时起意诈骗是个人犯罪。

提醒:判定合同诈骗罪中单位与个人犯罪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2 16: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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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定合同诈骗罪中单位与个人犯罪,可从以下方面划分:
(一)主体方面,若以单位名义实施,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决定的,属于单位犯罪;若为个人为谋取私利实施,则是个人犯罪。
(二)利益归属上,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并用于单位生产经营等的,是单位犯罪;所得归个人或少数人的,属于个人犯罪。
(三)行为方式上,通过单位正常业务活动实施,有一定组织性和整体性的,为单位犯罪;以个人名义实施,方式较随意的,是个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6-01-22 15:4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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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合同诈骗罪中单位与个人犯罪,可从以下方面区分:
主体:单位犯罪以单位名义,体现单位意志,由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决定;个人犯罪是个人为私利实施。
利益归属:单位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用于生产经营;个人犯罪所得归个人或少数人。
行为方式:单位犯罪通过正常业务活动,有组织性;个人犯罪以个人名义,较随意。
举例:单位决策用合同业务诈骗,获利归单位,属单位犯罪;个人冒用单位名义诈骗,获利归自己,是个人犯罪。

2026-01-22 15:02: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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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判定合同诈骗罪中单位与个人犯罪可从主体、利益归属、行为方式三方面划分。以单位名义、体现单位意志、违法所得归单位、通过单位正常业务活动实施的为单位犯罪;个人为私利、所得归个人或少数人、以个人名义较随意实施的为个人犯罪。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认定需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从主体看,单位犯罪由单位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决定,体现单位意志;个人犯罪是个人为私利实施。利益归属上,单位犯罪违法所得用于单位生产经营等,个人犯罪所得归个人或少数人。行为方式方面,单位犯罪通过单位正常业务活动,有组织性和整体性,个人犯罪多以个人名义且较随意。如单位决策以单位合同业务诈骗且获利归单位是单位犯罪,个人冒用单位名义诈骗获利归自己则是个人犯罪。若遇到合同诈骗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2 13:1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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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定合同诈骗罪中单位与个人犯罪,可从主体、利益归属、行为方式三方面划分。主体方面,单位犯罪以单位名义实施,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决定;个人犯罪是个人为私利实施。
2.利益归属上,单位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用于生产经营等;个人犯罪所得归个人或少数人。
3.行为方式上,单位犯罪通过单位正常业务活动实施,有组织性和整体性;个人犯罪以个人名义,较随意。
4.解决措施和建议:司法机关判定时应综合考察各方面因素,不能仅依据某一点。对于单位犯罪,要加强单位内部监管,完善决策机制;对于个人犯罪,需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加强法律宣传。

2026-01-22 13:10:38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在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时候,一般是有一个小团伙的,否则,一个人是很难非法集资到大量的资金的,但是,在进行诈骗的时候,也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一些不知情的人,来使他们成为自己的工具,来进行诈骗。那么,对于不知情集资诈骗帮助犯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对此,我国的法律中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非法集资罪的数额怎么确定根据司法解释,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在量刑时,不能仅以集资诈骗的数额为根据,还要考虑诈骗手段、诈骗次数、危害结果、社会影响等情节。集资诈骗犯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不是判处死刑的惟一标准,只有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才能依法选择适用死刑。对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但追缴、退赔后,挽回了损失或者损失不大的,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二、不知情集资诈骗帮助犯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集资诈骗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实践中,单位实施集资诈骗罪的情形居多,如投资公司等。要注意区分单位犯罪与集资诈骗共同犯罪。同时,集资诈骗共同犯罪在实践中一般通过中间人去发布信息,宣传动员亲友等人参与集资,中间人从中牟取提成或中介费,涉及到中间人是否成立共同犯罪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间人与主犯熟识,若借钱给主犯,主犯乐于接受并给付高息,丙、丁等和主犯不熟识,若借钱给主犯,主犯不乐于接受或虽接受但只给付低息。于是,丙、丁等委托中间人以中间人的名义将自己的资金放贷予主犯,丙、丁等与中间人约定中间人不担风险,不打借条,主犯只知中间人,并不知丙、丁等。如果中间人自始至终没有从中牟利,由于其和主犯没有共同非法集资的故意,而中间人本身亦没有单独非法集资的故意,丙、丁等也明确指定钱是放贷给主犯的,对中间人的行为不应定罪处罚。当然,如果中间人虽答应丙、丁等不赚利息差,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从中赚取了利息差,或者将资金截留、隐匿,那么此时,就变成了前文分析的相关情形,应根据中间人的具体行为对其定罪处罚。在我们进行处理非法集资的案件的时候,对于帮助犯的处理,是要根据他是否知情,或者是否犯罪等因素来进行判断他们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对于不知情集资诈骗帮助犯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来说,还需要具体考虑他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具体的判断,是没有办法一概而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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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30 429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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