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牵涉到“
帮信罪”(即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关笔录制作过程中,最为明智且有效的策略便是以清晰明确、真实可靠的方式描述自身的行为表现,着重强调自己对于所发生的
犯罪行为并不知情或者并无任何故意协助的意图。此外,还可以提供一些与犯罪行为本身并无直接关联性的
证据材料,例如正常的工作记录、通讯往来等,以此来进一步证实自身的行为举止并非出自恶意或者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