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定金的返还事项,其具体规定如下:当交
付定金的合同主体严格依照双方约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时,则此购房定金可全额退还或被用于折抵相关交易款项;反之,若为收取
定金的合同对方违反了相关条款,导致交付定金方无法实现其预期目的,那么此时收取定金的一方需向交付定金方双倍返还所收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