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定,当出现如下情形时,
购房定金是有权退还的:
1.若新房开发商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尚未取得齐全的“五证”(即
营业执照、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预售/销售许可证),那么此时买方有权申请退还
定金;
2.如在认购书或
购房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可退还定金的情形和条件,且买方所面临的具体情况恰好满足了上述约定,则同样也有权申请退还定金;
3.若定金是在认购书、报名协议等文件中支付的,那么在签署正式的
商品房购销合同时,买方可以以无法接受
合同条款为由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可通过
诉讼途径予以解决。此外,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给
付定金的一方若未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收取定金的一方若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应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