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司法实践中,
家属对被告人行为表示谅解通常并不能直接改变被告人需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然而它却能够成为法院斟酌
量刑时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于强奸罪,其
法定量刑幅度在三年至十年
有期徒刑之间,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等重罚。尽管家属的谅解无法直接改变被告人所实施的
犯罪事实及其严重性和危害性,但法官在审理案件进行量刑裁定时,可能会将此情况视为一个酌定的
量刑情节予以充分考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
刑罚的严峻程度。因此,即便有家属对被告人反躬自省表示深深的谅解,被告人仍有可能面临相应的
法律制裁,只不过其所承受刑罚的严厉性或许会有所降低或调整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