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
保证金后获得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告终。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只要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
法规条例,那么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便有权领取已缴纳的保证金。然而,这仅仅是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环节的一部分,并不能视为案件已然完结。至于案件是否已结,还需结合案情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程序加以判断,其中涉及到的关键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是否
提起公诉以及最终裁决结果如何等等。因此,对于取保候审的结束而言只不过是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而已,因此无法将其视为判定案件是否正式告终的唯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